2015-04-04
3月9日?C3月20日,公司總經理陳?椒直鷙馱詮?司從事造船生產的65家承包商法人/總經理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了約談。告知集團公司、省、市和公司對安全工作的要求,分析安全形勢,了解承包商內部生產組織體系,征求承包商對公司安全管理意見等,找病根,下良藥,聚焦現場,查找共性問題,共同扎牢安全生產的藩籬,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陳總約談承包商負責人主要涉及:一、 告知。1、青島市政府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力度加大的背景。2、市政府安委會要求加大追究承包商公司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違約責任。因此公司決定,從今年起,簽訂《安全生產協議》中,把承包商公司負主要責任的追繳違約金增加。同時對全年未發生死亡事故的承包商公司給予獎勵。3、發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除被媒體曝光外,還要納入安全生產誠信體系‘黑名單’,將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陳總要求承包商公司認清安全形勢,不要存在僥幸心理,不要因為不投入、少投入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要算清經濟賬,不能因小失大,從而給自己的公司造成巨額的經濟損失。
二、調研。約談中,陳總就承包商公司內部的生產組織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制度制定和安全教育培訓等情況進行了調研。
三、建章立制。陳總指出,新安法明確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除公司日常對作業現場進行隱患排查外,承包商公司要建立起內部隱患排查報告制度。
四、陳總要求承包商公司要給安全員授權,保證其充分履職,同時加大考核。
五、征求意見。約談中,陳總誠懇地請承包商法人/總經理對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要求。